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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继委办公室关于印发继续医学教育评估指标(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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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1-10-19 22:50

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文件

  全继委办发﹝2021﹞13号


全继委办公室关于印发继续医学教育评估指标(试行)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国家卫生健康委有关直属和联系单位,有关学(协)会:

为进一步深化落实继续医学教育“强化监管,提升质量”的发展要求,推动继续医学教育属地化管理责任有效实施,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科教司关于委托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开展2021年度继续医学教育评估工作的函》有关要求,我办按计划组织开展2021年度监管评估工作。结合之前的工作经验,在前期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我办组织专家研究制定了《省(自治区、直辖市)继续医学教育工作评估指标(2021年版)(试行)》《***继续医学教育项目(面授项目)评估指标(2021年版)(试行)》《医疗卫生机构继续医学教育评估指标(2021年版)(试行)》,指导各地各单位推动继续医学教育监管评估常态化,现予印发试行。

请你单位结合工作实际,对照评估指标开展自评,并指导有关单位开展评估工作,年底前连同本年度继续医学教育工作总结一并送至全继委办公室邮箱quanjiban@cma.org.cn。

联系人:刘俊立

联系电话:010-51322740

电子邮箱:liujl@cma.org.cn



关于2022年中华医学会开展期刊II类学分继续医学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

医会继教发[2021]207号

《中华医学杂志》社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关于同意中华医学会开展期刊II类学分继续医学教育培训试点工作的函》(全继委办发[2018]08号),25种期刊可开展II类学分继续医学教育培训工作。现将申报2022年继续医学教育II类学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1年10月15日-11月8日。

二、申报网址

www.cma.org.cn

三、其他要求

(一)按照“谁申报、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请《中华医学杂志》社有限责任公司在规定的申报时间按程序及时开展申报工作。

(二)请在申报截止日前完成网上填报和纸质申报材料报送。纸质申报材料应从申报系统中打印,杂志总编、项目负责人在“签字”栏签字,主办杂志负责人在“主办杂志意见”栏签字并盖主办杂志公章,申报单位负责人在“申报单位审批意见”栏签字并盖申报单位公章。

(三)财务收支核算单位一经批准,不得随意变更,以免发生账外核算问题。

四、结果公布

中华医学会将组织相关学科专家对申报内容进行评审并上报学会审核。评审结果在中华医学会网站(www.cma.org.cn)公布。

五、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东河沿街69号 正弘大厦

邮政编码:100052

联系电话:010-51322792

联 系 人:宋磊

项目申报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10-851587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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